TCL因MiTV被推上被告席 互联网电视内置影片链接侵权?

从MiTV这种所谓的“互联网电视”的属性上来看,它更类似于在液晶电视内置一个可以连接互联网的微型计算机,借以实现影片观看、照片浏览等功能。既然如此,“互联网电视”其实就是一台功能单一、定制化了的电脑。那么,为何优朋普乐为何会选择互联网电视作为维权的重点呢?一般而言,电脑仍算不上通用家庭电器,因为他的操作过于复杂,诸如下载电影、照片浏览这样的简单工作,一般的家庭成员无法便捷使用。正因为如此,互联网电视将电脑简单化、定制化,从而使操作过程非常简便。这样将会使在网络上下载电影的过程十分简单,可能会导致非授权影片下载的泛滥。


优朋普乐已经针对TCL的MiTV提起了诉讼。一个让疑惑的问题是,TCL并没有在MiTV里面内置影片,为何会被推上被告席呢?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执委李德成律师曾表述:“把芯片当中固定的一些程序和固定的链接连在一起,可以方便用户快速获得侵权作品,电视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为何和固定的链接连在一起,就必须得承担责任呢?如果某个程序默认的页面含有这些链接,是否也一样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许多电脑的首页默认为微软MSN的首页,如果MSN的首页含有侵权内容,销售电脑的电脑制造厂商是不是也得承担责任呢?

显然,这样的逻辑并不成立。在这类型的侵权诉讼中,承担责任的主体不能无限扩大。MiTV内置的影音下载引擎确实是指向了PPS和迅雷,这两个站点曾存在一些侵权的内容。但是,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不特定的公众提供作品,是网站的侵权行为;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是网站而并非MiTV。如果说MiTV必须得承担责任,那么得先证明MiTV参与了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过程,或者改变了PPS或迅雷所提供的影片,比如MiTV人工对影片进行分门别类的筛选,此时MiTV需对筛选的影片尽版权审查义务;没有尽此义务,需要与其他侵权行为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如果MiTV只是根据PPS和迅雷的安排自动进行影片的排列、筛选、推荐,那么它仅属于一种链接服务,按照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PPS与迅雷均是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其上的内容很多均是拥有权利人授权内容提供商提供,因此除非MiTV具体链接到某部作品而需要进行个案审查,否则MiTV已经尽到一般情况下的作品授权情况的注意义务。

至于说MiTV内置的程序不能指向其他平台,这个仅是MiTV对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即使MiTV内置了100个平台,但均是MiTV不加审查地人工筛选出来的,MiTV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MiTV只内置了一个平台,但仅是为这些平台提供链接服务,仍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下面为新闻报道:

网络版权首度立案 互联网电视面临版权纠纷困境

8月18日,由于认为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上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到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并同时向北京市相关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统计,TCL有超过100部电影侵犯了该公司的版权。这是我国首例电视机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讼的案件。

优朋普乐表示,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提供“MiTV影音下载引擎功能”,能够让用户直接搜索和观看由迅雷和PPS提供的大量未经合法授权的影视内容,“MiTV”内置芯片集成后,内容资源被特定指向迅雷和PPS,用户不能自主选择其他网站平台。据取证TCL已经有超过百部影片涉及到版权侵权问题,优朋普乐将选取其中两部进行诉讼。

对此,TCL集团副总裁韩青表示:“TCL是坚决支持正版打击盗版的”。据了解,TCL互联网电视进行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并均与TCL签署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TCL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今后,TCL还将逐步增加合作网站的数量,并开启更多的互联网应用功能。

据调查,TCL“MiTV互联网电视”是以网线连接互联网,用户可以选择通过迅雷下载视频资源或通过PPStream在线观看视频。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TCL作为一家知名家电公司,应该是非常注重版权的,在与迅雷合作时不太可能不签署相关版权保证协议。而且迅雷目前也正在积极往正版方向靠拢,推出了纯正版的迅雷看看,“两者的合作应该不会视版权而不顾。”

中国版权协会观点

对于我国首例电视机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讼的案件,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秀平表示,视频网站是在互联网企业中侵权盗版现象最为严重的部分,在多数互联网视频网站,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不侵别人的权。行业中有些视频网站坚持正版,坚持不侵别人权也不希望别人侵他权,另一方面有一些版权意识弱的就造成了反差,所以造成了整个视频网站行业的不平衡。

对于此次诉讼,张秀平认为对多方面来讲这都是一件好事,通过它可以对所涉及的多个领域的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也提醒大家多关注互联网视频资源的版权问题。她还提醒今后所有有关方面的产厂家从新产品研发开始就把版权问题提到日程上来,这样对企业、经济的发展都会带来好处,对版权事业也是一种促动。

发行商观点

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焕宗表示,现在互联网视频资源侵权的现象非常严重,凡是有视频内容出现的地方,都有视频资源被侵权的现象,虽然现在在侵权方面的监管力度有所上升,但是离正规运营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政府部门有更多政策方面的倾向。

陈焕宗还表示,从07年5月到现在,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大概有140部影片在互联网上被侵权万次以上,几次诉讼下来基本是以每部影片3至5万元的赔偿解决,而目前国家监管和惩罚的力度都有所下降,每部影片大概处罚在几千元左右,处罚力度已经达不到警示作用了,所以还需要加大力度。

网络版权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实际上就在优朋普乐起诉TCL事件的前几天,国家广电总局就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对新兴的互联网电视行业做出了严格规范,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电视机终端用户传播的视听节目的厂商,除了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外,传播的影视剧应更是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并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

TCL MiTV互联网电视

TCL MiTV互联网电视是以及其方便的收看互联网内容资源为卖点,用户除了可以接收传统电视信号之外,用户只需要插上网线,通过资源搜索界面,还可以在MiTV上观看和下载预装在电视机上的迅雷平台里的电影、电视剧和视频短片,只需付互联网的流量费,而无需为内容付费。

优朋普乐

优朋普乐是一家网络影视数字发行工作运营商,有着比较丰富的影视内容资源,主要的内容合作伙伴包括好莱坞的索尼、华纳、派拉蒙合作,香港的寰亚、寰宇、骄阳、东方等,在国内和海润、精英(音)、华谊也都达成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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